为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发展,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模式,5月31日,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,赋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综合保税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170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,其中“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”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设防审批”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”等权力均被列入赋权国家级开发区直接审批事项清单。